起名字时姓氏一般不可随意更改,在我国,姓氏承载着家族传承、血缘关系等重要意义,具有稳定性和传承性,孩子通常随父姓或母姓,这是基于传统习俗和法律规定,在特定情况下姓氏可变更,如收养关系变更、父母离婚孩子改随继父或继母姓等,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,一些少数民族有独特姓氏文化与习俗,在遵循本民族传统基础上,也受法律保护与规范,总体而言,非特殊原因不建议更改姓氏。

起名字时姓氏可以更改,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关手续,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和《户口登记条例》的规定,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,但在特定情形下,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,具体情形及要求如下:

允许更改姓氏的法定情形

  1. 血缘关系变更

    • 未成年人可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,需父母协商一致并提交关系证明。
    • 父母离婚后,孩子可随父或母姓,但需双方书面同意。
  2. 收养关系变更

    • 被收养人可随养父母姓氏,需提交收养证明。
    • 孤儿被收养后,可申请变更姓氏为养父母姓氏。
  3. 涉外婚姻关系变更

    • 因涉外婚姻需要变更姓氏的,需提交婚姻关系证明。
    •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后,子女姓氏可按双方协商或外国法律处理。
  4. 随第三方姓氏

    • 符合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的情形:
      • 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(如祖父母、外祖父母);
      • 因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;
      • 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(如长期使用笔名、艺名且被社会认可)。
  5. 少数民族文化传统

    • 少数民族公民可遵从本民族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变更姓氏,需经公安派出所调查确认属实。
    • 蒙古族、藏族等民族可能有独特的姓氏文化。
  6. 其他特殊原因

    • 因不规范简化字姓氏、生僻字导致生活不便的;
    • 公安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姓名错误的。

更改姓氏的申请流程

  1. 准备材料

    • 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;
    • 姓氏变更相关证明(如亲属关系证明、收养证明、婚姻关系证明等);
    • 未成年人需提交父母协商一致意见书,8周岁以上还需本人书面同意;
    • 机关、团体、学校等单位职工需提交单位书面意见。
  2. 提交申请

    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交申请,填写《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》。

  3. 审核审批

    • 派出所受理并审核材料,必要时进行调查;
    • 县(市、区)公安机关审批;
    • 审批通过后,派出所办结并更新户口簿、身份证。
  4. 办结时限

    • 未满6周岁公民:5个工作日内办结;
    • 6周岁以上公民:2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
不予更改姓氏的情形

  1. 刑事或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

    如正在服刑、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。

  2. 民事或行政案件未审结

    如涉及民事诉讼、行政诉讼且案件尚未审结或执行完毕的。

  3. 个人信用严重不良

    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严重信用问题。

  4. 被限制出国(境)

    如因涉外案件被限制出境且期限未满的。

  5. 父母离婚未协商一致

    未成年人父母对姓名变更未达成协议的。

注意事项

  1.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

    • 姓氏变更不得违反社会公德、伦理道德或法律法规。
    • 不得随意选取侮辱性、歧视性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姓氏。
  2. 使用规范汉字

    除姓氏外,姓名应当使用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中的汉字,不得使用生僻字、异体字或自造字。

  3. 及时更新证件

    姓氏变更后,需及时更新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护照等证件,避免影响生活和工作。

  4.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

    变更未成年人姓氏需充分尊重其意愿,8周岁以上需本人书面同意,避免对其造成心理影响。